历史长河奔流,多少显赫的名字被浪花淘尽,而有些沉默的身影,却在时间的深处愈发清晰。
梅汝璈,这个名字或许不为大众所熟知,但他用一袭黑色法袍,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庄严殿堂中,为中国、为正义、为人类良知,写下了一段不可磨灭的篇章。
他是东京审判中唯一的中国法官,是那个在列强环伺下,为民族尊严据理力争的孤勇者。今天,我们重提他的名字,不仅是为了纪念,更是为了——让英雄无憾。
1946年,上海虹桥机场。梅汝璈登机东飞,赴东京参加对日本战犯的审判。
报载:“清算血债,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官梅汝璈今飞东京。”这短短一句,承载的是四万万同胞的血泪与期望。他不是去旅游,不是去讲学,而是代表一个饱受侵略、山河破碎的国家,去讨回公道。他肩上扛着的,是十四年抗战的惨烈记忆,是南京城下三十万冤魂的无声呐喊。
然而,正义之路,从不平坦。
在法庭座次预演中,庭长韦伯竟将中国法官排在英国之后,位列第三。这看似微小的座次之争,实则是国家地位的象征。梅汝璈当即起身抗议:“如论个人之座位,我本不在意。但既然我们代表各自国家,座次应按日本投降时受降国签字顺序排列。”
他掷地有声:“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,抗战时间最久,牺牲最大,理应排在第二!”随即,他脱下法袍,拒绝彩排,以辞职相争。
最终,法官们表决通过,中国座次得以正名。这一席之争,争的不是虚名,而是民族的尊严。他用冷静与坚定,在国际舞台上,为中国赢得了一席之地。
更艰难的,是量刑之争。
当审判进入关键阶段,关于是否判处东条英机等战犯死刑,法官们意见分歧。有人主张流放,有人主张监禁,印度法官巴尔甚至提出“全体无罪释放”,理由竟是“慈悲为怀”。
梅汝璈怒不可遏,他深知,若对战争狂魔宽大,便是对千千万万死难者的背叛。他日夜研读证据,撰写判词,据理力争,最终推动法庭以6:5的微弱多数,判处7名甲级战犯绞刑。那十多万字的判决书,字字如刀,刻录着日军的暴行,也镌刻着一位中国法官的良知与担当。
他赢了审判,却几乎输掉了自己。
归国后,梅汝璈并未迎来英雄的礼遇。
在特殊年代,他被批斗、被审查,那件象征正义的法官袍,差点被焚毁。
他曾在家中对子女说:“我死了以后,你们要把我的法官袍子和东京审判的判决书送到博物馆去。”这句遗言,何其沉重。他不是在索要荣耀,而是在恳求——请记住这段历史,记住曾有人为正义站出来。
他于1973年离世,一生清贫,晚年寂寞。而他的名字,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被遗忘在历史的角落。没有雕像,没有纪念馆,甚至没有一部完整的传记。直到多年后,人们才从尘封的档案中,重新发现这位“孤勇者”的身影。
这,是英雄的遗憾。
我们纪念梅汝璈,不是要塑造神像,而是要唤醒记忆。他不是完人,他也有无奈、有妥协、有时代的局限。但他在一个最关键的时刻,站了出来。他用法律的武器,完成了中国在二战后的“最后一战”——一场没有硝烟,却关乎民族尊严与历史正义的战争。
今天,我们身处和平年代,但历史从未远去。当有人试图美化侵略,当有人淡忘苦难,当民族记忆被消解、被扭曲,梅汝璈的存在,便成了一面镜子,照见我们是否还记得来时的路。
让英雄无憾,不是靠几篇报道、几场讲座,而是要让他的精神真正融入民族的血脉。我们应将他的故事写进教材,让少年儿童知道,曾有一位中国法官,在世界的法庭上,为国家争回尊严;我们应将他的判决书陈列于博物馆,让后人触摸那段用智慧与勇气写就的历史;我们更应以制度之力,守护每一个为正义发声的人,不让梅汝璈式的孤独与委屈,再次上演。
梅汝璈曾说:“忘记过去的苦难,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。”这句话,是他对历史的总结,也是他对未来的警示。
英雄不该被忘记。因为忘记英雄的民族,终将失去脊梁。
让梅汝璈的名字,不再只是档案中的一个符号,而成为我们心中永恒的灯塔——照亮正义,也照亮良知。
唯有如此,英雄,方能无憾。
(山民静思乙巳初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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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简介:赵洪新,号山民。五莲县洪凝街道莫家庄子村人。中学高级教师。有诗集《我笑我是我》,诗文集《云烟》,摄影集《清游》刊行。编辑出版了《五莲艺术集锦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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